
一种小白菊内酯的氨基酸衍生物及其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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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一种小白菊内酯的氨基酸衍生物及其制备 | 项目编号 | TABM253503602 |
| 转让底价 | 0.5 万元 | 转让方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
| 保证金 | 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挂牌时间 | 2025-11-07 至 2025-11-13 | ||
一、项目介绍
技术项目信息登记表(供给方)
| 技术项目名称 | 一种小白菊内酯的氨基酸衍生物及其制备 | ||
| 行业分类 |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医药新技术 |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 生物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生物技术药物 | ||
| 权属人所属地域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 ||
| 十强产业领域 | 医养健康 | ||
| 项目权属(个人或单位名称)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 ||
| 转让底价 | 0.5 万元 | ||
| 合作方式 | 成果转让 | ||
| 项目简介 | 1.转让标的可拆分受让。 2.专利1名称:一种小白菊内酯的氨基酸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申请日:20230302 授权公告日:20240326 授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药物化合物的合成,具体涉及一种小白菊内酯的氨基酸衍生物,其再药物分子中引入氨基酸基团,提高了对肿瘤细胞的选择性,增强药物的溶解度和穿透性,缓解药物对细胞的毒性,减弱代谢,与小白菊内酯药物分子相比表现出缓慢释放性能,同时由于氨基酸的安全性,其氨基酸修饰的前药安全性问题亦可控。本发明同时提供了其制备方法和在制备癌症药物上的用途。 专利2名称:一种多氟酰胺的可控脱氟氢化方法 申请日:20241025 授权公告日:20250107 授权期限:20年 介绍: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多氟酰胺的可控脱氟氢化方法,本发明以氟取代N‑苯乙酰胺衍生物为原料,经加入硼酯、氢源、镁粉及溶剂,在一定条件下完成反应,通过控制底物与镁粉及底物与硼脂的用量比例,可以实现多氟酰胺的可控脱单氟加氢化或脱双氟加氢化反应,并获得较高的产率。本发明提供的可控脱氟反应,反应物适应性广,副产物少,产物收率高,试剂毒小,对有机合成化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截至挂牌日,专利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 ||
| 市场前景分析 | |||
| 与同类成果相比优势分析 | |||
| 专利号 | CN202310186337.5 | 专利类别 | 发明 |
| 申请日期 | 2023-03-02 | 授权日 | 2024-03-26 |
| 获得资助情况(国家计划课题等) | -- | ||
| 项目开发阶段 | -- | ||
| 样品情况 | 无 | 样品类型 | -- |
| 信息有效期 | -- 至 -- | ||
三、披露信息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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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可拆分受让。 2.专利1名称:一种小白菊内酯的氨基酸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申请日:20230302 授权公告日:20240326 授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药物化合物的合成,具体涉及一种小白菊内酯的氨基酸衍生物,其再药物分子中引入氨基酸基团,提高了对肿瘤细胞的选择性,增强药物的溶解度和穿透性,缓解药物对细胞的毒性,减弱代谢,与小白菊内酯药物分子相比表现出缓慢释放性能,同时由于氨基酸的安全性,其氨基酸修饰的前药安全性问题亦可控。本发明同时提供了其制备方法和在制备癌症药物上的用途。 专利2名称:一种多氟酰胺的可控脱氟氢化方法 申请日:20241025 授权公告日:20250107 授权期限:20年 介绍: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多氟酰胺的可控脱氟氢化方法,本发明以氟取代N‑苯乙酰胺衍生物为原料,经加入硼酯、氢源、镁粉及溶剂,在一定条件下完成反应,通过控制底物与镁粉及底物与硼脂的用量比例,可以实现多氟酰胺的可控脱单氟加氢化或脱双氟加氢化反应,并获得较高的产率。本发明提供的可控脱氟反应,反应物适应性广,副产物少,产物收率高,试剂毒小,对有机合成化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截至挂牌日,专利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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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收到《挂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并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交易费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公告对以上办理时间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协议成交不收取交易费用,若产生竞价,收取竞价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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