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中医药大学所持一种调理/治疗失眠产品和一种调理/改善肺结节产品技术秘密所有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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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中医药大学所持一种调理/治疗失眠产品和一种调理/改善肺结节产品技术秘密所有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TABM2547848 |
转让底价 | 10 万元 | 转让方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保证金 | 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5-10-16 至 2025-10-22 |
一、项目介绍
技术项目信息登记表(供给方)
技术项目名称 | 山东中医药大学所持一种调理/治疗失眠产品和一种调理/改善肺结节产品技术秘密所有权转让 | ||
行业分类 |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中药/天然药物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 生物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现代中药与民族药 | ||
权属人所属地域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 | ||
十强产业领域 | 医养健康 | ||
项目权属(个人或单位名称)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
专利情况 | 无 | ||
转让底价 | 10 万元 | ||
合作方式 | 成果转让 |
项目简介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该标的为技术秘密。 3.技术秘密介绍:一、调理失眠产品选取酸枣仁(养心安神)、百合(清心安神)经典药食同源原料,并创新性地引入新资源食品——神经酸。神经酸对大脑神经细胞具有重要的营养与保护作用,有助于修复受损神经、改善神经功能,其与酸枣仁、百合协同,旨在从镇静安神和营养神经两个维度综合调理失眠。目前完成了此复方配比的优化研究,确定了各成分的最佳配伍比例;重点攻关了生产工艺。生产工艺研究涵盖了提取、纯化、浓缩、干燥、成型等关键环节,确保了活性成分的有效保留、产品的稳定性与良好的口感。初步效果验证表明,该产品对改善睡眠质量、延长睡眠时间、缓解焦虑情绪具有较好效果,且安全性高,适宜长期调理。 二、调理肺结节产品选取了桔梗(宣肺利咽、祛痰排脓)、蒲公英(清热解毒、消肿散结)、槐米(清肝泻火、凉血)药食同源材料,配伍了具有大补元气、益气摄血作用的红参,旨在攻补兼施,既清除病理因素,又增强机体自身抵抗力。在生产工艺上,针对不同原料的物化特性,研究了高效的提取制备技术,最大化提取和保留有效活性成分(如皂苷、黄酮类化合物等),并制成适宜日常服用、便于坚持的剂型。长期服用跟踪反馈显示,该产品对于改善肺部环境、抑制结节发展、促进部分结节缩小甚至消散具有较好的辅助调理效果,为肺结节人群提供了一个安全有效的日常养生选择。 | ||
市场前景分析 | |||
与同类成果相比优势分析 |
获得资助情况(国家计划课题等) | -- | ||
项目开发阶段 | -- | ||
样品情况 | 无 | 样品类型 | -- |
信息有效期 | -- 至 -- |
三、披露信息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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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该标的为技术秘密。 3.技术秘密介绍:一、调理失眠产品选取酸枣仁(养心安神)、百合(清心安神)经典药食同源原料,并创新性地引入新资源食品——神经酸。神经酸对大脑神经细胞具有重要的营养与保护作用,有助于修复受损神经、改善神经功能,其与酸枣仁、百合协同,旨在从镇静安神和营养神经两个维度综合调理失眠。目前完成了此复方配比的优化研究,确定了各成分的最佳配伍比例;重点攻关了生产工艺。生产工艺研究涵盖了提取、纯化、浓缩、干燥、成型等关键环节,确保了活性成分的有效保留、产品的稳定性与良好的口感。初步效果验证表明,该产品对改善睡眠质量、延长睡眠时间、缓解焦虑情绪具有较好效果,且安全性高,适宜长期调理。 二、调理肺结节产品选取了桔梗(宣肺利咽、祛痰排脓)、蒲公英(清热解毒、消肿散结)、槐米(清肝泻火、凉血)药食同源材料,配伍了具有大补元气、益气摄血作用的红参,旨在攻补兼施,既清除病理因素,又增强机体自身抵抗力。在生产工艺上,针对不同原料的物化特性,研究了高效的提取制备技术,最大化提取和保留有效活性成分(如皂苷、黄酮类化合物等),并制成适宜日常服用、便于坚持的剂型。长期服用跟踪反馈显示,该产品对于改善肺部环境、抑制结节发展、促进部分结节缩小甚至消散具有较好的辅助调理效果,为肺结节人群提供了一个安全有效的日常养生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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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收到《挂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并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交易费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公告对以上办理时间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协议成交不收取交易费用,若产生竞价,收取竞价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