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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所持2项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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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所持2项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TAQT2437213
转让底价 2 万元 转让方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保证金 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 2024-04-22 至 2024-04-26

一、项目介绍

技术项目信息登记表(供给方)

技术项目名称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所持2项专利权转让
行业分类 其他|其他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其他
权属人所属地域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
十强产业领域 其他
项目权属(个人或单位名称)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专利情况
转让底价 2 万元
合作方式 成果转让
项目简介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专利1名称:一种橡胶硫化促进剂生产废水的处理工艺 专利申请日:2021/5/28 授权公告日:2022/5/17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橡胶硫化促进剂生产废水的处理工艺,包括母液的处理工艺和产品洗涤废水的处理工艺;其中,母液处理工艺路线为:过氧化物酶预处理—微滤—高浓度臭氧二级处理—超滤—多效蒸发—冷凝液—产品洗涤用补充水;产品洗涤废水处理工艺路线为:过氧化物酶预处理—芬顿二级处理—中和脱气—絮凝沉淀—过滤—回用洗涤工序。本发明可有效将母液中的有机物进行去除,得到纯度高的盐;同时在保证处理效果与芬顿工艺相当前提下,可明显减少芬顿试剂的用量和污泥产量。 专利2名称:一种含硫醇、硫醚类有机废水的酶处理工艺 专利申请日:2021/5/25 授权公告日:2022/5/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含硫醇、硫醚类有机废水的酶处理工艺,所述方法为:(1)调整废水的pH,添加量过氧化物酶和双氧水;(2)加硫酸亚铁溶液和双氧水;(3)中和脱气阶段,调pH后加入PAM溶液,沉淀分离;(4)经步骤(3)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本发明在保证处理效果与芬顿工艺相当前提下,可明显减少硫酸亚铁和双氧水的用量,从而达到源头污泥减量的效果;不改变原有芬顿工艺装置,不影响整体运行成本增加;本发明还具有进一步降低芬顿加药量从而减少污泥产量降低运营成本的潜力。 3、截至挂牌日,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市场前景分析
与同类成果相比优势分析
专利明细
序号 名称 申请号 类别 申请日 授权日
1 一种含硫醇、硫醚类有机废水的酶处理工艺 ZL202110570302.2 发明 2021-05-25 2022-05-06
2 一种橡胶硫化促进剂生产废水的处理工艺 ZL202110590943.4 发明 2021-05-28 2022-05-17
专利是否合并转让
获得资助情况(国家计划课题等) --
项目开发阶段 --
样品情况 样品类型 --
信息有效期 -- 至 --

二、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报价方式 网络竞价
保证金 0万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披露信息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专利1名称:一种橡胶硫化促进剂生产废水的处理工艺
专利申请日:2021/5/28
授权公告日:2022/5/17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橡胶硫化促进剂生产废水的处理工艺,包括母液的处理工艺和产品洗涤废水的处理工艺;其中,母液处理工艺路线为:过氧化物酶预处理—微滤—高浓度臭氧二级处理—超滤—多效蒸发—冷凝液—产品洗涤用补充水;产品洗涤废水处理工艺路线为:过氧化物酶预处理—芬顿二级处理—中和脱气—絮凝沉淀—过滤—回用洗涤工序。本发明可有效将母液中的有机物进行去除,得到纯度高的盐;同时在保证处理效果与芬顿工艺相当前提下,可明显减少芬顿试剂的用量和污泥产量。
专利2名称:一种含硫醇、硫醚类有机废水的酶处理工艺
专利申请日:2021/5/25
授权公告日:2022/5/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含硫醇、硫醚类有机废水的酶处理工艺,所述方法为:(1)调整废水的pH,添加量过氧化物酶和双氧水;(2)加硫酸亚铁溶液和双氧水;(3)中和脱气阶段,调pH后加入PAM溶液,沉淀分离;(4)经步骤(3)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本发明在保证处理效果与芬顿工艺相当前提下,可明显减少硫酸亚铁和双氧水的用量,从而达到源头污泥减量的效果;不改变原有芬顿工艺装置,不影响整体运行成本增加;本发明还具有进一步降低芬顿加药量从而减少污泥产量降低运营成本的潜力。
3、截至挂牌日,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收到《挂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并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交易费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公告对以上办理时间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协议成交不收费交易费用,若产生竞价,收取竞价佣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邮箱

五、附件资料